非常时期所有人都隔离不准出门,监狱也不例外,刑满人员暂留监狱,等疫情解除再出监狱,只有这样才最安全。
可以,按照规定来就是了,要不让她去哪?要注意,不是要草木皆兵。
近两天,官媒报道武汉女子监狱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多人被感染确珍。此时,从女子监狱释放的刑满人员,想要前往非本人居住地(亲戚)落脚,是件很复杂的事,有很多困难问题,要逐一解决。首先,当事人要主动向社区报告,然后层层上报,派人到监狱调查了解,弄清本人身体健康状况,需要一定时间。其次,要征求非居住地小区业主的意见,估计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因为大家心里怕沾“疫区″来人的边。因此,建议这位女士前往当地县(区、市)政府,找疫情防控部门,请求到集中隔离点,完成十四天隔离观察,然后,视情返回原住地,或到亲戚家。
我认为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人必须服从国家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禁止走动,聚会,如果是疫情重灾区,应做好封闭隔离工作。要绝对禁止发烧疑似病人出入。针对武汉女子监狱H女士,直接进入非本人小区,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有多么重要,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已经违反了国家防控指挥中心的有关规定,情节相当严重。隐瞒病情,不遵守规定。这已构成恶意传播,并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我们应该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大疫面前,不但人人有责,而且更要人人尊则。
疫情非常时期,女子监狱释放,不是本小区居民,小区肯定不同意接纳。
现在是非常时期,一般小区不要说接纳外人,就是探亲访友都是不太可能的,外人进小区药出示健康码、量体温、登记,总之,手续多多……我看到我们小区阻拦过一个外来串门的女子,这女子声称去小区某人家吃饭,被保安拦回了。保安做的好!可能阻拦了一次潜在的感染源。
能接收,但是必须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查,体检合格,没有传染病毒,如果有病毒,必须隔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她在本地务工或者有合理的理由,就能接纳,也应该接纳,但是,需要有前提:
前提一,必须有疫区监狱医疗部门开具的疫情证明
前提二,必须详细登记个人信息,
前提三,入住小区后,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与外界彻底隔离,时间不低于14天,
前提四,14天后,由指定疫情治疗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条件后接触封闭管理。
首先说一个字儿:能。
前提是他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查,没有任何证明她感染冠状病毒。
第二,既然能让人家出狱,就必须有地方去。如果这个小区是她唯一去可去的地方,没有理由不让人家去。即便是曾经服过刑,在疫区来,也不应有区别对待。反之不符合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公序良俗。
第三,非常时期可采取非常手段。比如说为消除小区内居民疑虑担忧,应给予特别关照和适当周期性检查,由专门人员对存疑居民进行解答解释。因顾及隐私及个人权利,并不适合广泛宣告。
刑满释放人员,不是小区住户或在小区没有亲戚,那只有二种情况,一是在小区有住房;二是有朋友愿收留。我觉得此两种情况都应当接纳,因她已是恢复了正常公民的身份,享有公民的各项权益、包括居住权的选择:只要她本人没有发热症状,最多是实名登纪、或在居委办个手续,应可被小区接纳。在疫情期间,估计刑满释放人、身份证和户籍一时都办不出,即使想返原住地都出不去,只好投靠朋友、或回归有住房的小区。如小区不收,也简单、那就找能管小区的基层政府,总有人管,尤其在武汉、肯定有解决办法,说不定连饭都一起解决、岂不更好。
个人觉得不管是谁如果在小区有住处,做好检查测量隔离即可。不能杯弓蛇影,亦不可掉以轻心。这才是国人担当。我们要防范得是病毒,而不是生活在中国大地甚至是地球的任何人。
只要有自己的住房,无权干涉她回去,如果政府有集中隔离点可以按政府要求的做。
服刑期满,如果回小区,要及时报备社区,物业,做相应的隔离安排。
本以为监狱是最安全的,没想到还是沦陷了,加油!
小心为好!这个时候不是讲人情冷暖,仁义道德的时候,因为病毒它可不认人!小心再小心!小心为妙!
如果我是个光棍儿,那么释放多少我都愿意接纳!可惜现在有老婆!我愿意他可不愿意!惹不起啊!
在国家遭遇重大疫情之际,相关部门和亲属应该从大局出发,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应充分周到的做好防护措施,这样会使得改造人员心里得到温暖,相信大家同心协力一定能战胜疫情!
现在从这里面出来的人一定是办了健康通行手续的,可以按照防疫的要求先测体温,再登记清楚,允许进入小区。这人出狱了,武汉封城出不去,回不了自己家,投靠武汉亲戚住一段时间应该允许。
释放了,就是个正常人的标签,既然是正常人,就按照正常防疫程序执行就完了呗,为啥还要强加一个释放标签?
从目前我们小区的管理看,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是不行的。
我觉得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不应该太多指责。但对于就住在这个小区的人来说,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在医院进过严格的检查,本人又能自觉在家里严格隔离,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
只要自己防护措施做好,没有什么是不能接纳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疫情当前,我们一定得团结一心,共克时艰。
这个事你无需操心,政府会妥善安排由社区认领进行隔离,不是小区接不接纳的问题。
不能,就是亲妈、亲闺女也不行。一定先去集中观察点,观察14天。因为小区不仅仅是我自己一家人,如果让街坊邻居都感染了病毒怎么办?人啊,要对自己对社会有责任感!
大事大非面前绝对不能接受,就算自己的住房也不能进,因为影响他人健康甚至死亡,引起周围恐慌,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稳定因素,直接前往医院
不能,武汉女子监狱(疫区)释放后应该回到该社区报到,并进行体检
这首先要监狱方面给予释放人员全面的健康检查,出具有效的证明,如无感染,接收其的亲属无感染并同意接收时,小区则必须予以接纳放行!且不需要隔离期,因为监狱的特殊性已经类似于隔离!在完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如小区拒绝其进入小区,则小区管理方涉嫌违法!
首先我想说,这名黄姓女子既然刑满释放了。他就对他所犯过的罪行承担过了必要的惩罚。我们应该把他当做一名正常人来看待。不要总把刑满释放,做为标签贴在她身上。其次,如果她是投奔亲戚朋友。应该是允许接受的。只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备,即可。
武汉是疫区,监狱暂不允许释放,起码隔离一段时间,才能回到原来的本地方生活。这个监狱却实管理混乱,非常时期,动用警车送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有检查点)却能一路上京城,千里河堤就跨于一窝白蚂蚁。全国上下经过近二个月的联防联控工作,疫情已经进入尾声,希望外来入境者能够诚实守信,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快乐,尽量不要带疫者到处逍遥,尽早隔离,尽早治疗效果好。
她是不是已经释放了,那他就是公民也是业主,任何人无权干涉她回家!(因病需要隔离除外)
这本身就是个傻逼问题。首先是否接受的权利是小区里的那位当事人(即被释放女子的亲戚),你们小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来剥夺人家进不进小区的权利。疫情特情,但宪法犹在,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借防疫之借口,践踏法律。
武汉我不知道,但是我这边管的很严,一家就1个社区的出入证,亲戚也进不来,
女子监狱是谁传染的疫情,是不是有了疫情后才释放的,如果这疫情没有传染进监狱,会不会释放犯人,道先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所有来自疫区的人员,不分男女老少,到了居民小区,都要服从各地的严控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精神!测体温、登记注册,并且一定要进行十四天的隔离观察。
任何人都不得违反规定,不管你是刑满释放人员,还是其他人员,一视同仁!
肆意妄为的破坏规矩,故意制造事端者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为什么不能呢?隔离14天!!
你这个不可能发生的问题,想都不用想国家现在,不可能因为发生疫情去放人了,更不可能让小区居民和家人去,接收疫情的疬人了,[得意][得意][得意]
在处理疫情上,人家释放回来了,和外来打工的和串亲戚的一样对待,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处理。就是说,在你的小区,你丈母娘从武汉来看你和这个武汉释放的女人同等待遇。
应该接受。但要通过14天的安全隔离才可以。毕竟出狱了社会也需要给他们温暖。
谢邀,不能接纳,因为释放的女子不是本小区的居民,再一个就是她来自武汉也是这次疫情的重灾地区,她会给本小区的居民造成恐慌,最好是在武汉当地隔离一段时间确定没有感染新冠病毒后才能够回到家里,更何况她本身就是发烧人员。
非本小区居民,也不是小区居民的亲戚,为什么要把他送到这个小区?这是个主要问题,送到这个小区,谁是合法接收人,出了问题谁负责,他住哪里?吃饭?怎么解决?谁负责,疫情期间,首先要管好自己的人,跟事,不给政府添乱,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也要做一些公益事情,如果有接收的人,也愿意承担责任,那就可以接受,责任具体不到人,那就不能接
对任何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小区有接纳人家和基本条件的,都应该接纳。其他具体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置。对一个有求之人,不能拒之门外,冷若冰霜,不能再发生饿死或冻死人的事。
无论什么人,从疫区来都应釆取O接纳的态度。因为,疫情的确太”强大”了,我们根本没有做好接纳它的准备。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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