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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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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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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3-06-14 0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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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有些拽
回答于 2022-11-24 00:46:07

双方都掌握对方重量证据(背后的不堪)。哎……毁了她就是毁了孩子的世界!参见双方申明,必有所悟!看事情的脉络,必有所得!看谁心狠吧。至于下面的判刑,监护权的是另外一回事

台北一大家子,三个女人出道至今唱了多少台戏了?有些东西就是看起来不正常“阴盛阳衰”,她们的思维逻辑及行为做事我们不能用常理度之。比如用利益(钱)来作为行事的引导。

北京两母子,妈妈的爱,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爱,65岁了还在拼命的赚钱,她需要用那么多钱吗?还不是为了儿子!儿子为什么吞下那么多啪啪打脸的心酸泪水?还不是为了两个孩子!植于骨血中的血脉之情——有时候会让人变得很强大!让人变得很隐忍!还会让人身不由己,手足无措,进退失据!

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有时天下父母并不是一条心!

有些文字玩花活,有些文字背后有故事!大家一起研究文字吧!女方的声明你们也看看吧。说着最软的话背后全是要命的硬刀子;我总是觉得男人说着最狠的话背后全是哀求。






娱娇龙
回答于 2022-11-24 11:07:19

如果大S真吸毒,判刑应该不会,多半会被强制戒毒,这一点可参照娱乐圈其他吸毒人员,比如白百何的前夫陈羽凡等人,不过孩子的监护权肯定会失去,毕竟吸毒是硬伤。说到这,不得不佩服张兰的果断。

之前,汪小菲多次攻击小S嗑药,但都说得很隐晦,显得很是优柔寡断,可能是怕影响到两个孩子。而这次大S诉诸法律向汪小菲讨要生活费,S妈恶人先告状控诉张兰辱骂她,彻底激怒了张兰,爆出了大、小S吸毒一事,快准狠直击对方要害,免得S一家人在网上无休止瞎BB。

至于大S是不是真的吸毒,个人认为大概率是真的。

首先,大S的回应避重就轻。说什么自己和妹妹心脏不好不能吸毒,妹妹还和公婆、小孩住一起,更没机会吸毒了。以前对大、小S的滤镜太厚了,实际上这两姐妹嘴里就没有一句真话,搞了个大阵仗还汪小菲床垫,还被品牌方验证是假货,真是笑死人了。

其次,大S的癫痫症其实是嗑药后遗症。大S生二胎、怀三胎都被爆出癫痫发作,而好姐妹吴佩慈也证实大S癫痫发作无数次。而这所谓的癫痫症,就是长期服用思诺思停药后的副作用之一。大S的生二胎、怀三胎导致癫痫发作,应该是她为了怀孕,停服了一段时间的思诺思导致的。

最后,如果张兰真的是造谣诽谤,依大S的性格,怕不是在微博上弱弱的解释一下就能一笔代过的。联想到大S家的电费每月高达数万元之巨,怕不是我之前调侃的在家里开了个来料加工厂就能解释清楚的,很多人怀疑大S是在家里种植了违禁药材。再有就是,大S能和具俊晔勾搭成奸,可能两人都有吸毒的共同爱好,毕竟这哥们在韩国就多次被警方要求做尿检。

流浪的小说家
回答于 2022-11-23 19:21:50

捉贼拿脏,若是没有有力的证据,那就是诬告诽谤。

汪小菲母子曝出大瓜,指控大S姐妹吸毒,这可不是普通的骂街乱喷,性质上已经和刑事案件挂钩了。

若是大S真的吸毒,判刑倒不至于,劳动管教肯定少不了。

在家监护权上,大S将彻底失去,吸毒人员被剥夺抚养权再正常不过了。

而在这件事上,汪小菲已然立于不败之地。

道理很简单。

关于吸毒的指控大概率是事实。

以大S姐妹的脾气,汪小菲无中生有的话,早就律师函发过去,刚好借用执法部门的手,让汪小菲好好安静一点。

实际情况是大S只是在口头上否认,并以自己有心脏病为托词,证明自己根本就无法吸毒。

这样的回应太软弱了。

软弱说明心虚!

吸毒的人在三年内,只要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绝对可以查出毒素。

大S真是无辜的话,那就去医院检查一下,拿到没有毒素的检查报告,岂不是能狠狠打汪小菲母子的脸?

所以说,大S这瓜恐怕是逃不掉了,除非服软,不然汪小菲接下去就要拿出吸毒证据了。

他敢说,那就必然有证据!

太阳阴影
回答于 2022-11-24 22:26:54

第一个问题,台湾有个罪名叫吸用烟毒罪,属于较轻的犯罪,处罚也不重,最高刑期才6个月,在台湾还把吸毒人员作为病人对待,目的是使其康复,吸毒虽然有罪,但有条件可以免刑,因此大S就算真的吸了毒,活动一下,不会被判刑。

第二个问题,在我们大陆,如果大S吸毒,监护权转给汪小菲是妥妥的。台湾也有孩子监护权变更的规定,监护人对子女有不利情事或未尽教养保护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打官司就看各自的能量和律师的水平了,在台湾打官司,我觉得汪小菲赢的几率不大,小孩的监护权应该是拿不回来了。

百念杂谈
回答于 2022-11-24 15:17:56

吸毒一般没有啥大罪,尤其是在台湾。强制戒毒。只要不贩毒问题不大。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要看哪里的法院,来北京试一试?就说那娘们吸毒,服用精神类药物。在台湾太难了,汪小菲赢回孩子监护权的希望不大。

中年老刘聊财经
回答于 2022-11-24 15:25:52

两个问题,一是大S若真吸毒,会不会被判刑,会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二是凭此,汪小菲能否要回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首先交代一下背景:婚姻以及孩子抚养权、大小S被爆吸毒以及回应

提到富商汪小菲和娱乐圈大S二人的结合,还要从2010年说起,当年两人闪电订婚轰动了整个娱乐圈,同年11月份,两人在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后的2014年和2016年,大S分别为汪小菲产下一女和一子,分别取名汪希玥和汪希箖。两人世界升级为四口之家,那个时候两人足够恩爱,至少是在外人看来。公开场合,两人多次晒出一起带孩子的照片。

时间来到2011年,两人婚姻关系出现了裂痕,应该是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的原因,汪小菲曾暗指大S“不愿住在北京”是离婚的导火索。同年11月,两人签订离婚协议自愿离婚,结束了10年的婚姻关系,大S称以后还会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看来关系并没有闹得那么僵。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就绕不开子女抚养权和按月支付生活费这两个问题。在抚养权方面,两个孩子归大S直接抚养,汪小菲只有探视权;在生活费方面,作为非直接抚养人,汪小菲按月支付生活费,项目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医疗等费用,每月大概支付100万新台币。

协议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两人10年婚姻关系,以及抚养权、生活费等方面的协议结果。再交代一下大S被爆吸毒,以及她做出的回应:

张兰,也就是汪小菲的母亲,俏江南的创始人,曾爆料大小S“天天吸毒”,并表示自己有证人能证明此事,言外之意是她完全掌握情况,并非刻意抹黑。还有鼻子有眼的说“可以让法庭拉着她们去验血”。

其实早在之前,汪小菲也曾爆料大S长期“滥用药物”,至于是何种药物,说的则比较委婉。

大小S被爆吸毒之后,昨天她发了一篇长文予以否认,表示“我俩(大小S)心脏都不好,妹妹一周工作4天,与公婆和孩子住在一起,没有吸毒的条件”;再就是表示“对此没兴趣”、“很遵纪守法”。

总之,对于汪家对大小S吸毒、滥用药物的说法,大S予以全盘否认,表达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子虚乌有”。

二,假设大S吸毒,会不会被判刑?会处以何种处罚?

不考虑其他,先从我们这边的法律规定来说,单纯的吸食、注射毒品,不伴有容留、运输、贩卖毒品行为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并不会触犯《刑法》。

《禁毒法》第4条中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虽然不会被判刑,但是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或者处拘留并处罚款。这一惩戒在第七十二条第3款中有明文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了行政处罚之外,按照《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些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戒毒,比如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且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在大约10年前,对吸毒人员还可以处以“劳动教养”,不过自2013年劳动教养被废除之后,现在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罚限于罚款、行政拘留、拘留并处罚款、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4种方式。

大S作为台湾省人,在台吸食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而且处罚力度相对来说更大一些:

比如,岛内按照种类,把毒品划分为四种类别,一类是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等;二类是罂粟、古柯、大麻等;三类是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四类多是精麻类药物,比如汪小菲提到的“思诺思”安眠类药物。

对于吸食、注射一二类药物的,处罚力度尤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对于吸食第三类药物的,最低只罚1万新台币罚款与四小时毒品危害课程学习;对于吸食第四类药物的,不在处罚范围。

所以大S在岛内有类似行为的话,关键还要看她吸食的是哪类药物,如果是一二类药物,那么就是要入刑的。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大S来内地发生以上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按照我们的法律予以惩戒,毕竟都是中国人,退一步讲我们法律是属地属人管理,在我们的地盘上有吸食注射行为的话,依律处罚。

三,如果存在吸毒行为,孩子的监护权能归汪小菲吗?

关于一双儿女的抚养权,两人是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自愿确定下来的,把孩子抚养权划归给大S是基于双方的认可。如果当时存在抚养权纠纷,那么才有法院进行裁决,一般倾向于划归给无过错一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有能力抚养的、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

同样的道理,如果现在想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那么同样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法院诉讼这两种方式。

也就是说,如果大S愿意,汪小菲也愿意接收,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可以随时更换,双方自愿认可、协商一致即可,与大S是否存在吸食等行为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大S确实存在吸食行为,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这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显然,监护人吸食行为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法院有理由对孩子的监护权作出变更。

所以,如果大S真存在吸毒行为,那么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的,根本原因是这种情况已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变更监护权是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尽量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综上来说,倘若大S真存在吸食毒品的行为,那么其吸食所在地和处理机关的不同、根据药物的分级不同,在内地会被处以拘留、罚款或者强制戒毒等惩戒措施,而在岛内吸食一二级毒品的话,则是要入刑的。

一旦有充足证明证明大S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她很有可能丧失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直接抚养权,方式既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诸法院裁决。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爱生活的白发模女
回答于 2022-11-24 13:19:02

啥?判刑?那是不可能滴,除非她在大陆。台湾省的法律我不看好,要不大S怎么可能那么嚣张?孩子的监护权估计这辈子汪小菲都很难拿到,主要他们都在台湾省,除非明天台湾就回归[呲牙]

中小企业实战军师
回答于 2022-11-24 16:56:05

如果大S真吸毒,按照中国台湾的法律会被判刑,具体多少年报,需要根据中国台湾的法律与大S吸毒的时间长短,吸毒的分量界定;如果被判刑孩子的监护权可能被取消

柠檬不萌Mei
回答于 2022-11-24 16:07:23

她不是大陆的,那要看台湾省的地方法律了,汪小菲肯定会把孩子的监护权拿回来的

根号一点五
回答于 2022-11-25 13:08:04

估计不会,湾湾政策和国内不一样,而且感觉和湾湾结婚的无论男女,离婚孩子都是在湾湾,而且都会被搞得有点惨,就是当地法律很保护本土岛民

山石观察
回答于 2022-11-24 16:42:18

先不谈汪小菲有没有证据,有何证据说大S吸毒,大S不是大陆公民,而且现在也不在大陆居住,大S是否吸毒及如何惩处,只能由其所在地台湾省来调查认定以及惩处。而台湾地区关于吸毒的认定以及惩戒法律与内地有着很大的差异。

大S和汪小菲的一双子女

一、毒品认定方面有差异

台湾对吸毒,贩毒的认定和处罚主要依据台湾省的《毒品危害防治条例》。他们的《条例》对毒品的定义与我们大陆的《禁毒法》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台湾认定毒品是以是否具有成瘾性、滥用性及对社会危害性的危害性,依次将毒品分为4级:第一级海洛因、吗啡、鸦片、古柯碱及其相类制品;第二级罂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类制品;第三级西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纳洛芬及其相类制品。第四级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类制品。

这个定义涵盖范围虽然比我们大陆禁毒法的范围广,但是他们每三个月会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检讨增减的。所以如果大S真如汪小菲所说吸毒,那么大S所吸食的东西可能在大陆属于毒品,但在台湾是不是毒品,最终是要依靠台湾的《条例》来认定的。

台北地方法院

二、个人吸毒是否犯罪方面有差异

我们大陆并未将个人吸食毒品行为纳入刑法规范的范围内,单纯的个人吸食毒品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最多进行治安拘留处罚。但是在台湾地区则不是这样,除了走私、贩卖、制造、持有、非法提供等行为之外,个人吸食行为也可以构成犯罪。在台湾吸个人吸食毒品,根据所吸食毒品的种类等级不同,刑罚也不同,例如吸食第一级毒品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吸食第二级毒品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如果大S吸毒,不会存在拘留15日的情况,可能会被直接判刑入狱,具体时间要看其吸食的毒品种类和等级。

三,两地戒毒方式存在差异

台湾的条例第10、20条分别规定了吸毒人员的观察勒戒、强制戒治和科处刑罚三种司法处遇模式。台湾的戒毒模式比大陆的社区自愿戒毒和强制戒毒形式多样化。但是按照汪小菲的说法,大S真要吸毒,可能已经成瘾,但之前没有被发现和观察勒戒过,所以会由法院裁令进入戒治所强制戒治。而我们大陆个人吸毒,只有社区自愿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两种方式。

台湾被强制戒毒的女子

那么如果真如汪小菲所说,也经过台湾方面调查认定,大S确实吸食毒品,而且成瘾和滥用,那么大S就会被判处刑罚和强制戒治。随后汪小菲可以通过台湾地区法院申请归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台湾《民法典》第1055条确定的七项孩子抚养裁判参考标准的第三项规定,法院会从社工人员,家事调查官报告,学校、警察局、金融机构等有关机构或人员处,获取孩子父母的年龄、职业、品行、健康情形、经济能力及生活状况等信息,然后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处。

所以如果大S最红被认定为吸毒并被惩处,说明大S的健康,精神甚至品质都存在很大问题,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很容易追讨回来的。

CA回来
回答于 2022-11-25 16:41:49

汪小菲是他前妻家里护佑神,失去了汪小菲的庇佑,今非昔比。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真有此事,肯定归父亲

女痞a
回答于 2022-11-25 20:19:20

判刑倒是不至于,顶多就是被强迫戒毒!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能不能归汪小菲,还真不一定能夺回去!那是在台湾又不是大陆,法律不一样,如果是大陆的话,那肯定可以,在台湾,就不一定了,毕竟台湾的法律并不怎么好!孩子的监护权不是那么好要回来的!

画出彩虹mm
回答于 2022-11-24 01:21:39

对中国台湾省的法治一点信心都没有,连选举都可人为操控,凌驾法律之上的,还有什么是不可以、或不能够的呢?

正直霍普6q3
回答于 2022-11-24 23:54:45

如果大S真的吸毒,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有吸毒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才会取消监护权

凡妈的生活录
回答于 2022-11-24 22:49:49

如果大S真的吸毒的话,她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我觉得汪小菲可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

吸毒应该不会判刑吧,最多强制戒毒,关几天而已,如果确定她吸毒,她的演艺生涯就此结束了,真是一条给作死了,No zuo no die.

纪事解说
回答于 2022-11-25 15:37:07

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一直在维护女方,即使是真的,男方也会帮忙掩盖,就算手里有证据也不会公开,从对女方维护孩子母亲一系列发言就能看出来,孩子是底线,曝出母亲这样的事情对孩子没有半分好处,从这里看男方还是真爱孩子的相比女方而言,女方是吃准了男方的这种性子,操控流利的一批,即使后面就监护权来展开,也不会以爆女方这方面的问题来,当然只能控制男方,婆婆是不受控的。但是婆婆也是爱孩子的,不是女方一直逼迫,也就不会爆语音,导致现在都收不了场了……

偽艺术家Fickle
回答于 2022-11-25 19:51:50

判刑倒是不至于,但是肯定会被强制戒赌!吸毒又不是什么杀人的大罪,更何况还是在台湾!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要拿回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是按照大陆的法律,要拿回来的概率很大,但那毕竟是在台湾,法律没有那么严谨,不然大 s也不用那么狂妄!所以呀,要是真想拿回孩子的抚养权,肯定不容易!

鱼丸米乐
回答于 2022-11-25 01:15:24

小菲虽然没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但他拿到了秃头巨的抚养权啊

二分之一人一狗两条鱼
回答于 2022-11-24 14:27:45

如果大s真的吸毒自然会被判刑,孩子的监护权自然归汪小菲了。但是现在不是司法没有展开调查或者是已经正在展开调查中,这种事情只能看后续发展了。我们在这里瞎猜也没有任何意义。

鱼说娱
回答于 2022-11-25 13:41:01

不会

即使大S真的吸毒汪小菲也不会放证据。

1.他们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汪小菲爱子心切,绝对不会让两个孩子失去妈妈。虽然汪小菲因为大S对他的起诉失去理智,忍无可忍狂发几天微博,但他昨天冷静下来后发文以后不再提了,孩子由大S继续扶养,并感谢她把孩子养的很好。

汪小菲虽然没进娱乐圈,但现在也是公众人物,他和大S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说不定孩子上学后也会被同学议论,汪小菲说这件事情以后不再提,可能为了孩子着想。

2.感觉汪小菲对大S应该仍有感情,可能这种感情爱恨掺半,他之前发过是大S几次提出离婚,他多次挽留。不过,这条微博已经被删除。

3.汪小菲千算万算没算到大S和他离婚后转头会再婚,对方还是S心心念念的初恋。在他面前霸道强势,在另一男人面前会如此小女生。所以小S每次高调宣扬具俊烨和她姐有多恩爱,汪小菲就会恨的多疯狂,骂小S小蛤蟆,骂具俊烨窝囊废,甚至怒火波及小S她老公。

不过汪小菲这一闹,网友才恍然大悟,原来汪小菲养了一大家子,还没人说人家的好。

4.关于吸毒,我认为大S没有,大S是个狠人,单说在容貌上,对自己要求有多苛刻,大S讲过她的日常,每天拍完戏以后马上去洗澡,保养,运动,喝牛奶,休息,她从小黑黄皮,为了变白,除了美白针、美白丸,大S还服用过抗凝血剂。在一档综艺中,还有人猜测她年龄十九、二十岁。毒品的带来的危害性有多强,她不会不知道。

幽默Annie小妮
回答于 2022-11-24 21:55:09

不考虑其他,先从我们这边的法律规定来说,单纯的吸食、注射毒品,不伴有容留、运输、贩卖毒品行为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并不会触犯《刑法》。

《禁毒法》第4条中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关于一双儿女的抚养权,两人是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自愿确定下来的,把孩子抚养权划归给大S是基于双方的认可。如果当时存在抚养权纠纷,那么才有法院进行裁决,一般倾向于划归给无过错一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有能力抚养的、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

同样的道理,如果现在想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那么同样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法院诉讼这两种方式。

也就是说,如果大S愿意,汪小菲也愿意接收,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可以随时更换,双方自愿认可、协商一致即可,与大S是否存在吸食等行为是没有关系的。

西施小萌妹
回答于 2022-11-24 20:56:58

会的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8421
回答于 2022-11-24 18:13:29

如果大S真吸毒,要不要判刑,得看具体情况。

在大陆吸毒还是在台湾吸毒,二地的法律是不一样的。

岛内把毒品划分为四种类别,一类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等;二类罂粟、古柯、大麻等;三类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四类精麻类药物,比如汪小菲提到的“思诺思”安眠类药物。

对于吸食、注射一二类药物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对于吸食第三类药物的,最低只罚1万新台币罚款与四小时毒品危害课程学习;对于吸食第四类药物的人,不在处罚范围。

在我们这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吸毒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处罚是不一样的。

那么如果吸毒的话,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答案是不一定,这是监护权的问题。一般法院的判决依据是哪方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判给哪方,现在孩子在女方那边,如果女方愿意放手,那么直接转移监护权就可以,如果不放手,要去法院打官司,看法院怎么判!

总之,这个事情变数很多,即使汪小菲说的是真的,短期内如果一方不放手,打官司也要很长时间。最后的结果也不能确定!

点读健康谈
回答于 2022-11-26 08:12:29

判刑?肯定是不可能判刑的啦,有钱人的操作就是,会把一切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大不了远走美国,反正有的是钱,去哪里也能生活的开心。

孩子监护权,猜测不会归汪小菲。

吸毒的事,汪小菲之前肯定知道很多,如果能够要到监护权,刚离婚的时候,肯定就要到了,不会等到现在。

监护权,一方面会考虑各方的财政状况,也会考虑孩子的情感倾斜度。孩子肯定更加黏大S。

豁达的正能量楠楠
回答于 2022-11-24 21:10:53

会判刑

世界上最伟大的销售员
回答于 2022-11-25 11:23:46

汪小菲先生发布信息里面有说,小s服用类似的药物,但是没有说到大S,很明显只是没有这么直接就是了。两个孩子都在大S手里抚养。毕竟这两个姐妹娱乐圈的都差不多,这两年处理好娱乐圈事件大家都知道了,在大陆可能要坐牢强制戒毒。但是台湾可能没有那么严重,只有不贩卖毒品就可以。这个在台湾娱乐圈应该不会是什么事情,但是大S小S以后只能做台湾的生意了。毕竟台湾这边大S虽然离开结婚十年但是还是可以摆得平。

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台湾的法院审判,推测汪小菲先生得不到抚养权。如果大陆的法院审判,肯定汪小菲先生可以得到抚养权。

耿直周观察室
回答于 2022-11-25 12:43:18

在中国,吸毒的结果只有一条,肯定会。

无论监护权在谁手里,双方父母的意愿只有一个就是孩子的未来,不能给孩子正确价值观,谁获得监护权逗没意义,如果给孩子足够的爱,没有监护权,他长大后也会承认你是父母,给他一个对未来更好的结果吧!

律师点评
回答于 2022-11-24 16:19:55

在我国现有的禁毒法律体系当中,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归于行政违法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处罚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根据《戒毒条例》第13条和25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需要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在这些因为吸毒成瘾而引起的措施当中,强制隔离戒毒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措施,但由于其触发的条件是“成瘾”,属于教育矫正措施,因此不与行政拘留产生冲突,因吸毒而被行政拘留的期限,并不与因认定吸毒成瘾严重而采取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也就是说,即便在处罚吸毒行为的行政拘留期间已经认定吸毒成瘾严重而要采取强制隔离戒毒,也应当在行政拘留执行完毕之后再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至于孩子抚养权得的‬归属‬,肯定会受到影响,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而一方有吸毒史则显然不如没有吸毒史的一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生活也是旅行
回答于 2022-11-29 09:47:50

《禁毒法》第4条中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虽然不会被判刑,但是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或者处拘留并处罚款。这一惩戒在第七十二条第3款中有明文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了行政处罚之外,按照《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些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戒毒,比如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且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在大约10年前,对吸毒人员还可以处以“劳动教养”,不过自2013年劳动教养被废除之后,现在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罚限于罚款、行政拘留、拘留并处罚款、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4种方式。

大S作为台湾省人,在台吸食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而且处罚力度相对来说更大一些:比如,岛内按照种类,把毒品划分为四种类别,一类是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等;二类是罂粟、古柯、大麻等;三类是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四类多是精麻类药物,比如汪小菲提到的“思诺思”安眠类药物。对于吸食、注射一二类药物的,处罚力度尤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对于吸食第三类药物的,最低只罚1万新台币罚款与四小时毒品危害课程学习;对于吸食第四类药物的,不在处罚范围。所以大S在岛内有类似行为的话,关键还要看她吸食的是哪类药物,如果是一二类药物,那么就是要入刑的。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大S来内地发生以上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按照我们的法律予以惩戒,毕竟都是中国人,退一步讲我们法律是属地属人管理,在我们的地盘上有吸食注射行为的话,依律处罚。

关于儿女的抚养权 ,如果大S确实存在吸食行为,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这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显然,监护人吸食行为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法院有理由对孩子的监护权作出变更。所以,如果大S真存在吸毒行为,那么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的,根本原因是这种情况已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变更监护权是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尽量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所以,假如大S真存在吸食毒品的事实,那么其吸食所在地和处理机关的不同、根据药物的分级不同,在内地会被处以拘留、罚款或者强制戒毒等惩戒措施,而在岛内吸食一二级毒品的话,则是要入刑的。一旦有充足证据证明大S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她很有可能丧失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直接抚养权,孩子的监护权就归汪小菲了。

涛哥的日常生活ljt
回答于 2022-11-24 22:16:20

如果吸毒应该不会被判刑,只需要配合戒毒就行,至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这要看法院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了。

囚徒二
回答于 2022-11-25 09:18:55

吸毒不会判刑,但是会影响孩子最终的归属权。

临履翰休瀚坦坦
回答于 2022-11-29 12:51:07

一定会判刑,会

笔尖下说法
回答于 2022-11-25 10:09:52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大S仅仅吸毒,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是不构成犯罪的,属于违法行为,并且应强制戒毒。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

孩子的监护权应当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确定。一般吸毒的人员不适合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汪小菲和大S虽然离婚了,但是汪小菲作为孩子的父亲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义务,如果大S吸毒,汪小菲可以和大S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汪小菲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u003e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和吸毒人员共同生活,显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也没法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大概率会判处变更抚养权,由汪小菲抚养。

电动车条头
回答于 2022-11-24 14:37:04

我觉的你可以问下汪小菲

天下简闻
回答于 2022-11-25 08:37:13

如果确定大s吸毒,大概率会判刑,前提是要有充分的证据,孩子监护权也会归汪小菲,法律规定,一方要无明显过错,或者不良嗜好,对孩子要有良好教育,明显大s吸毒属于违法行为。不能继续作为合格的监护人,汪小菲可以向法院起诉收回孩子抚养权!

J森做视频
回答于 2022-11-24 16:47:11

会的,会归汪小菲

人间清醒菲菲菲
回答于 2022-11-24 22:20:45

就算真的吸毒,也不会被判刑吧,应该会被拉去戒毒所戒毒之类的吧,至于抚养权会不会归汪还真不一定

安宁叙
回答于 2022-11-24 23:07:06

这个瓜真是越吃越变味儿

相思是种病
回答于 2022-11-25 11:10:44

如果大S真吸毒,在台湾可能不判刑,但绝对是污点。

这个污点真的不能带孩子了,孩子监护权给汪小菲就是顺其自然了。

具俊晔现在也是越扒越翻车,孩子更不适合和这样的继父在一起了。

还是汪小菲这个父亲带吧,相信张兰这个奶奶也能帮儿子带好孩子,反正大S自从跟具俊晔在一起,也没消停,不是秀恩爱,就是晒幸福。

孩子也是保姆带,并没有顾及孩子的感受,为了孩子的未来,把孩子交给父亲,比跟大S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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