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1057人浏览
spider
相关栏目:全部
更新于 2023-05-26 16:42:47
共有51条回答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回答于 2019-05-08 13:51:58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

小产权房,一般指代区别于正常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这些房屋往往建设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或者集体安置房、福利房。简单来说,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有没有拆迁补偿?

城镇居民无法享受到属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通常情况,对于小产权房,不是政府征拆因为房屋是“小产权”就不补偿,而是说,政府会把赔偿金补给原房屋主人。所以相关法律关系就转化为买房子的人和买房子的人的民事争议,其争议解决一般依赖于双方购房时的约定,以及是否违法了强制性禁止买卖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存在很大的利益风险。

三、少数可以取得部分补偿的小产权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所购房屋为“合法”建造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

2、如果所购房屋事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当地村委会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限制性规定。

3、有明确的购房合同,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并且已实际居住使用。

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回答于 2019-07-02 14:29:32

谢邀,关注我们

近年来,房价上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特点是持续上涨,高位横盘,目前全国房价过万的城市已超60个。鉴于此,很多消费者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在流转、拆迁时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却又不知道如何应对,下面本文就“小产权房”为大家做一个简单梳理。

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不能买卖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相关部门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小产权房。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既然不能办这些手续,产权不完整,就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和问题,比如无法办理继承、无法办理抵押、拆迁时遭遇补偿困难等。

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只是可以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大,维权难

购买无法办理房产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法在房管局备案,拿不到合法合规,有效的房产证;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没有房产证,没有经过备案,就不能去银行贷款,只能一次交清房款同样以后也不能拿这个房子去银行做抵押;交易难。若向非集体成员的第三人出售,因其没有房产证而无法完成产权过户,也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到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购买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维权补偿难。因不是房屋合法所有人,遇到拆迁,购房人很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房款的艰难局面;发生房屋质量纠纷,基本无法维权,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曾有人栽在小产权房上,维权两年却最终人财两空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案子,或许极端却绝非个例。

2015年罗先生看中深圳某小区一套131平米的小产权房,次日便付了定金,半个月之后支付全款共171万,这个小区共有1200多套住宅,外观上与商品房小区相似,又靠近地铁口,建筑质量也不错,罗先生认为商品房房贷压力大,只是自己住,是不是商品房也无所谓,所以就毫不犹豫购买了。

然而噩梦很快降临,由于新闻媒体的报道,执法队以违法建筑名义,开始查封该楼盘。从此,所有业主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却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置。

当时开发商在售楼时,一直宣称这个小区是村委统建楼,可以分期贷款六年,而此前深圳的村委统建楼都已成功建成并入住,这也成了购房者们认为没有风险的依据。然而就怕是这种开发商打着村委的幌子,私自将工业用地开发成住宅,这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这样的房子最好别买。

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遭遇拆迁能否得到补偿?

从以上的分析以及罗先生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是很大的,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购房者以后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退房退款。如果合同无效,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退房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那么,已经购买的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呢?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现行的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也等同于无效。在此情况下,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归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占用集体用地、耕地进行违法建设,将村民的集体用地使用权进行转变,用于商品住宅变相开发的违法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在实践中,小产权房是非常普遍的,如果占用的土地不影响城市城乡规划,所采取的处罚措施是多样性的,不该单一直接进行无偿拆除,这样买售人的基本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也不利于稳定。

所以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极大,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拆除后很难进行赔偿,建议大家购房时仔细斟酌。

遇到小产权拆迁纠纷,私信我们,为您解决具体问题

行者三哥
回答于 2022-07-03 20:38:35

我先说下答案,不管哪里的小产权房,只要拆迁,就一定会得到相应的赔偿。即使是过去的强拆,同样也是要给赔偿的,出现强拆的关键问题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是赔多少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除了商品房,其他的房屋都是小产权,比如我们老家的自建房。不管是哪个单位,哪个开发商,拆了别人的房子,说一点赔偿都不给,那是不可能的,人情不允许,法律更是不允许。

但是拆迁工程,也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刚开始拆迁的那几年,出现过几起重大的冲突事件,甚至因此闹出人命。这是因为前些年,很多地方政府野蛮执法,忽视广大百姓的利益导致。即使在今天,保不齐仍然有一些地方存在类似的情况。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只要他拆了你的房子,就必须帮助你解决住房的问题,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敢公然侵犯百姓的基本权益。

以深圳为例,小产权拆迁是100%会得到赔偿的。而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楼层越低,赔付的比例越高,比如光明某个小区正在拆迁,4层楼以下可以得到1:1.5-1.8的商品房赔付。而龙岗非常密集的握手楼,赔付比例也高达1:1。

事实上,小产权的用地性质不同,也会影响赔付比例,工业用地和村民宅基地是不一样的,有些非法用地,得到的赔偿更少,比如有的小产权房占用了公用绿化用地,那在拆迁的时候得到的赔偿是会少很多的,如果独幢楼,那甚至根本得不到商品房赔付,只能获得一些现金补偿。

所以,有些人想买小产权,一定不要图便宜,一定要确认房子的用地性质,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买了违法建筑。

京平拆迁律师
回答于 2019-06-21 17:07:52

您好,这是目前炒房热兴起之后愈发常见的一个问题。许多朋友在现在房产价格日益攀升的过程之中,也选择将手中的资产转成房产坐等升值。如果在这过程之中手里的房产碰上拆迁,甚至可能因为所在地段良好而最终一夜暴富。但如果不多加分辨,购买的是“小产权房”,那么在这过程之中非但不能顺利达成财产升值的梦想,恐怕还有麻烦缠身之虞。

一、何为“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大家在房屋买卖之中约定俗成的一种俗称,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一般来说,实践之中常见的是城市居民或者外村成员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的情况,这种小产权房指的是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之上的房屋。这是小产权房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可能惹来法律纠纷的根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六十二条第四款又规定,村民出卖、出租房屋之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并非是绝对不可买卖流转的,法律允许村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但是同时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就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村集体之中进行买卖,是无法向集体组织之外进行流转的。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之下土地的使用权在实际使用之中是无法分离的两种权利,所以才有“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向集体组织之外成员出让,则意味着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也无法出让。正因如此,不少城市居民贪图价格便宜购买小产权房的行为在法律上得不到任何保障。实践之中一般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会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小产权房的补偿对象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前提之下,合同无效的后果将导致小产权房的产权自始不发生转移(小产权房的产权事实上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进行产权转移,一般来说只有合同作为产权转移的证据)。小产权房的产权仍然归属于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从未取得产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其中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即属于地上附着物的范畴。在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自始没有转移的情况下,拆迁补偿费将属于小产权房的产权所有人,也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卖方所有。小产权房的购买方将无法享受任何拆迁补偿。

当然,在此情形之下也并非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朋友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亏。在买卖合同这一基础无效的前提下,收了购房款的卖方自然就当构成不当得利。买房者当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将购房款进行退回。只是这样一来,不仅只能原样追回原本付出的购房款,这些年房价上涨的差值难以作为权益主张,而且优厚的补偿条件无从享受,同时更是要付出律师费和承受诉讼的时间成本,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请广大朋友在购买房产之前慎之又慎,避免落入小产权房这一不受法律保护的陷阱之中。(京平韦)


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如需咨询,点击头条号首页,首页底部可以咨询。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回答于 2019-05-08 13:51:58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

小产权房,一般指代区别于正常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这些房屋往往建设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或者集体安置房、福利房。简单来说,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有没有拆迁补偿?

城镇居民无法享受到属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通常情况,对于小产权房,不是政府征拆因为房屋是“小产权”就不补偿,而是说,政府会把赔偿金补给原房屋主人。所以相关法律关系就转化为买房子的人和买房子的人的民事争议,其争议解决一般依赖于双方购房时的约定,以及是否违法了强制性禁止买卖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存在很大的利益风险。


三、少数可以取得部分补偿的小产权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所购房屋为“合法”建造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

2、如果所购房屋事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当地村委会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限制性规定。

3、有明确的购房合同,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并且已实际居住使用。

龍族看法
回答于 2020-12-02 16:19:22

对于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是否有补偿,可能是不少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谁都知道,一提到拆迁,就意味着要致富,拆迁可以使不少人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但是,小产权的房屋即便是遇到拆迁,房主也对能获得补偿什么样的补偿心里没底。

下面,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事例,想要知道的答案均在其中。

某城中村改造拆迁,其中有一个小区的情况比较特别,总共有三栋五层的楼,是十几年前建的。在这三栋楼里的住户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村人,即户口在本村,并享受本村的一切待遇。另一类是外来人,既户口不在本村,不享受本村的一切待遇。

这三栋楼的产权属于村里的集体产权,虽然这两类人都是全资购买的住房,但是,在这三栋楼拆迁时,两类人所享受的待遇却截然不同。

本村人不仅每户获得20万元的过度安置费,同时还根据不同的住房面积获得了数额不等的几百万补偿款,另外还分配了与原住房面积匹配的回迁房,享受的基本相当于是大红本产权的待遇。

而那些外来住户则没那么幸运,他们只享受小产权的待遇,只有一种种补偿方式供他们选择,基本按照他们当初购房时的价格每户一次性获得补偿十几万元,再没有其他任何补偿。签了补偿合同,搬家走人。

一部分外来住户按照这种方式获得补偿后搬离了,但另一部分住户觉得这样补偿太不划算。毕竟,十几年前,他们购置这些房产时,均价大概只有每平米1000元左右,购房总价基本是10万元左右。而现在,那个地段的房价早已涨到了每平米上万元,这部分住户觉得只拿十几万补偿款太亏了,于是他们便联合起来去找人家重新商量补偿方式。

经过他们几次三番的与人家软磨硬泡,最后获得了一个新的补偿方案,即:不给他们任何补偿款,但五年后给他们分配与原住房面积相应的回迁安置费。不过,双方只是写了一份类似于合同的协议,并没有进行公证之类的(当然是人家不愿意去做公证),所以,基本也没有法律效应。从他们搬离原住房到现在,过去七八年了,回迁安置房依然杳无音信,十有八九是没指望了。

以上便是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时所获得补偿的真实情况,最多只能获得极少的一部分补偿款,实际上只相当于是搬迁搬迁安置费。而案例中那部分没有要补偿款的住户则更惨,钱和房什么都没落着,鸡飞蛋打一场空。由于他们当初拟定的回迁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无法去找人家讨要说法,只能哑巴吃黄连。

所以,小产权房,即便遇到拆迁,也不要对补偿抱有多大的期望,能够获得一些安置费已经不错了。而且,小产权房只能自己居住或出租,也不能上市出售交易。只能期盼着不要遇到拆迁,自己能够在里面住的久一些,或者靠出租多赚取几年租金,这样才真正划算。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回答于 2020-12-01 19:25:27

这个问题部分人,十分关注,本我谈点个人意见,算是聊天交流,我不站队也不选边,只言这事儿。

一,从现行法律规定看,无小产权房一说,一词。

二,小产权房只是人们的一种叫法或穴头,严格讲,法规不认可。

三,所问,小产权房如遇拆迁,赔偿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法律是准绳,是规则,核心是公平,公正,保护合法,遏制违法,主持正义,正当与合法,否则,法便失去存在的意义和必要了。

由上,近年一些地是有炒小产权房的现象,事例,但是,有些存在未必合法,合规。

一些地方在操做上有这样,那样的“玩法”。

所以,事在操做上与法的规范,要求有时在“打架”,我认为小产权拆迁给赔偿与法无据。

我们知道,一项民事行为受法的保护,前提是你的具体所为,一是合法,二是合情,三是合理,反则,法,岂能保护非法,违法。

以上是一家愚言,欢迎交流,讨论并分享,同时,希望有法务实践经验的条友发声,亮见。

仁爱扑克Ka
回答于 2019-08-01 17:21:02

感谢您的邀请!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整体来说,需要拆迁的时候,一方面要看你们房屋买卖协议如果规定的,如果拆迁款不好主张,可以考虑从合同角度切入。

可以关注私信我获得一对一答疑机会。

雨花石262082851
回答于 2022-04-22 01:25:12

如果该区块小产权房多,那碰上拆迁,政府可能会为了拆迁顺利进行而制定相对多数人都能接受的补偿政策。如果一个地区只有一户两户是小产权房,那么也有可能会没有赔偿。这也是买小产权房屋的风险,毕竟小产权房本就不允许买卖。

仁爱扑克Ka
回答于 2019-08-01 17:21:02

感谢您的邀请!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整体来说,需要拆迁的时候,一方面要看你们房屋买卖协议如果规定的,如果拆迁款不好主张,可以考虑从合同角度切入。

可以关注私信我获得一对一答疑机会。

楹庭律师专业行政诉讼
回答于 2019-05-14 15:09:08

在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房屋有所人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无论是城市中的房屋还是农村住宅。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情况,房屋征收补偿也是一样,应当引起广大被拆迁人注意。

那么这个特殊情况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中得不到补偿的都是什么情况呢?首先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房屋都不合法,所以不在补偿之列。想得到更多补偿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俗话说“建在沙丘之上的建筑迟早是要倒塌的”。比如有的人在得知自己的房屋即将要被征收,为了能得到更多的补偿款,对自己的房屋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以期达到多拿补偿款的目的。这样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多建出来的房屋或者改建后超出的面积是不予补偿的。所以切记不要这样摊小便宜到时候吃大亏。还有在农村,相关部门告知农户征收耕地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当然,应得的补偿我们也不能轻易的放弃,比如给予补偿的标准过低,这是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首先要积极的与征收人协商谈判,最好是能通过双方沟通解决问题,以期达到双方都满意,这是最理想的状态。实在不行还有法律为我们保驾护航,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感觉自己很难应付,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一句话,不该要的不要,是我的也必须给我!

点击头像页面底部“联系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点右上【关注】楹庭拆迁律师,获得更多法律知识。

农村一山货
回答于 2020-12-05 10:07:37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由于在建房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房子即便建起也办理不了产权证。

说白了,小产权房其实就是违章、违法建筑,主要形成原因就是以前农村土地监管不严格,加上有些村民受利益驱动造成的,现在监管严格了,再出现新建小产权房的可能性很小。

像我们这里,九几年是建小产权房的高潮,镇周边只要有宅基地的农户,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建了七层的小产权房,建成之后环境不咋样,但是贵在房子便宜,很好卖,买者基本上都是周边进城的村民。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但是这并不妨碍人家买卖,买卖双方只需签订份《房屋买卖合同》,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我看也没出现啥事,人家至今还在小产权房里住的好好的。

至于说小产权在遇拆迁时有赔偿吗?我感肯定百分之百有。小产权房属于历史产物,它虽然属于违章、违法建筑,但是已经形成事实,事实已经形成,你现在去追究也没有任何意义。

再者,人家建房投入的有资金,买房更需要资金,因此在拆迁时,你说小产权是违章、违法建筑,不赔偿说不过去。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一条国道改线,在征地拆迁时就遇到了几幢小产权房,我们是怎么处理的呢?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货币化补偿。

当然,人家房屋测量单位来给你测量小产权,房屋评估单位来给你评估小产权的价值,当地有关部门要给人家授权书授权,不则,人家是不会给你测量和评估房屋的。

小产权房只能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像其他不是小产权的,在拆迁时,可以选择宅基地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只能选一种,可选的余地多些,不像小产权只能选择货币化补偿这一种方式。

富足画板w7
回答于 2022-12-07 16:47:26

小产权房拆迁,会有价值补尝,你是用钱买的,当然会补尝。不会拆你的房!让你无家可归!

农事小棉袄
回答于 2021-10-09 15:19:13

小产权房虽然不具备国家认可的正规产权手续,但是在一定范围内是属于认证范围的。在征收土地是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附着物部补偿费用。

文明故国
回答于 2019-06-22 08:14:09

当然有补偿!在太原市拆迁单位集体公寓还一比一给套大红本大房呢!

实话无国界
回答于 2019-06-30 11:36:26

小产权房完成了大多数人的有房梦,也给社区带来了繁华,更是带来了发展城市的社会稳定,只要自己还在租房住,买小产权是最理想的办法,住上20年以上,就不亏了,剩下的都是赚,因为如果你租20年的房子租金也要几十万,到头来房子还不是自己的,平时还受到房东欺负,家不像家,所以我觉得小产权房才是最适合我们买来居住的,其他你还想什么?我们人人都买得起商品房,就不会在此讨论小产权了。

葛容律师
回答于 2020-05-28 08:51:39

小产权房通常指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如果房屋是分配给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居住的,对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

秦月49
回答于 2019-04-29 16:55:01

奇葩盛开。如夫人、及进士……

ID5201314191919
回答于 2019-06-22 09:23:52

现在干什么不是赌,买小产权就和买股票一样,真的转正了不就赚大发了!

99999tiaoxin
回答于 2019-04-29 15:05:38

我们镇平小产权2500一个平方

陕西听觉有道助听器
回答于 2020-12-05 10:14:11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

小产权房,一般指代区别于正常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这些房屋往往建设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或者集体安置房、福利房。简单来说,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有没有拆迁补偿?

城镇居民无法享受到属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通常情况,对于小产权房,不是政府征拆因为房屋是“小产权”就不补偿,而是说,政府会把赔偿金补给原房屋主人。所以相关法律关系就转化为买房子的人和买房子的人的民事争议,其争议解决一般依赖于双方购房时的约定,以及是否违法了强制性禁止买卖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存在很大的利益风险。

三、少数可以取得部分补偿的小产权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所购房屋为“合法”建造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

2、如果所购房屋事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当地村委会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限制性规定。

3、有明确的购房合同,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并且已实际居住使用。

刘必佩398
回答于 2019-07-02 17:02:21

什么叫小产权房,为什么建小产权房,当时建小产权房,大多数是村里牵头的,有的乡镇领导也是知道的,现在法律法现有说了很多小产权房的毛病,没有一个说历史问题,应该按当时的历史背景来处理小产权房,有法按法律处理,没有法按当时处理。

听觉有道华南助听器
回答于 2020-12-04 20:57:10

没有,其实赔偿都是给产权人的就是这块地的人。如果这块地的人愿意给你那就有了。

依山看海
回答于 2021-12-23 05:00:33

有。

楼盘网
回答于 2020-12-03 10:03:47

楼市里最让人羡慕的暴富方式就是拆迁了,只家的墙上有一个红圈圈起来的“拆”字,那基本上就可以等着分钱暴富了。但问题是小产权房拆迁也有补偿吗?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种情况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查询相关文件之后,对于小产权房拆迁的现象,一般的处置方法都是这样的:

作为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前提是能证明自己对房屋有合法的使用权。

不过因为小产权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如何证明自己对房屋拥有合法使用权这件事上,其实很难证明。所以最后在赔偿的时候也会到处扯皮,很难获得相关赔偿。

总结起来就是,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很难获得赔偿。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建议大家买小产权房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太没保障了。

当然我也能理解大家买小产权房的理由,毕竟现在市场上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普通的商品房根本就不是刚需能买得起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买更加便宜的小产权房了。但我要说的是,现在市场上也不是没有其他便宜的房子,例如共有产权房也很便宜,而且在产权上也更有保障,所以如果真的想买便宜的房子,还是选择小产权房比较好。

老农民20192020
回答于 2019-05-23 09:28:25

答:可以得到补偿。因其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您得到的是地上物补偿。地皮补偿使用的建筑面积70/100归自己。

郭晓红177472825
回答于 2019-06-23 17:43:04

请注意好多小产权房属违章建筑。

凯诺律师事务所
回答于 2019-07-22 13:49:48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集体土地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按规定,合法所有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后,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虽然小产权房不能依法办理房产证,但若属于合法建成的房子,那么遭遇拆迁时,拆迁单位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过,请求拆迁补偿时需要先了解能获取哪些补偿。

实际中,合法建成的小产权房,不管是否已经进行交易,被依法纳入征收拆迁范围的,即可以获取相应的补偿。

具体而言,小产权房拆迁时可以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补偿。并且,根据补偿的范围,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用户寂寞人生
回答于 2021-05-19 11:32:55

老迈说创业
回答于 2021-09-18 11:14:03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给你,则要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

作为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

在拆迁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的方法有哪些

1、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方式有两种,其一是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其二是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2、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因此,补偿方式可以完全交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选择,这里面体现的仅仅是权利人对财产权实现的选择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赋予小产权房所有权人别无二致的补偿方式选择权。

kavin110794977
回答于 2020-12-02 00:04:45

小产权房,你买的是使用权,没产权。产权在土地所有者。所以一切与小产权房相关的事,都和你买使用权的无关。

你就一个租房子的。

问道中国
回答于 2019-02-15 11:02:13

小产权房法理上不承认它是商品房,但并没有从本质上确定它是“违法建筑\"。特别是一些地方不同级别的政府还给其发放了\"证明\"(虽然不是国家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会跟据实际情况以“特别途径\"获得补偿的。

律师说
回答于 2022-02-25 10:37:15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有赔偿吗?

为便于大家理解,笔者将本问题拆分为二进行回答。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

从概念上来看,小产权房大致包括三种情形,

第一种是相较于房地产开发商对整栋楼拥有的产权(出卖前),分户到购房者头上对应房屋的小产权;

第二种是相较于普通商品房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

这两种都是被法律认可的,在遇到拆迁时必然有补偿的。

大多数老百姓口中所特指的“小产权房”是第三种情形,一般来说是指的在农村集体土地(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上建设的房屋,该“小产权房”概念并非法律概念,而是相较于国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大产权房”的衍生概念,该种“小产权房”没有大产权房一样的不动产权证书,购房者只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其本身情形,分别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关于导致本问题的我国土地二元制度及房产购置法律相关风险内容就不在此展开。

二、此种“小产权房”遇到拆迁是否有赔偿。

如果问题的赔偿是指拆迁补偿款的话,那么简单来说:

1、如果被认定为违建,则拆迁人不予补偿。

2、如果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未超期的临建,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但实际上,拆迁补偿过程中,除去拆迁补偿款还有拆迁补助费(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补助费等费用)和拆迁赔偿费(如果拆迁过程中存在强拆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主张),即便是违建,该些费用被拆迁人也可以向拆迁人主张。

同时,即便被认定为违建,无法以对房屋的所有权(自始不享有)主张拆迁补偿款,但被拆迁人对于修建该房屋所使用的物品,是享有所有权的,对于该些物品的合法损失,在能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拆迁人要求补偿的。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对土地使用权的享有是合法的(比如改变集体土地用途修建的房屋,但被拆迁人对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合法合规),同时该土地使用期出让年限未满,拆迁人应在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范围内给予被拆迁人适当补偿。

部分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星星点点火车旁的夜
回答于 2022-04-22 17:17:06

有赔偿,小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当然有,如果没有,哪多半要扯皮

南宁阿俊聊房
回答于 2022-07-09 15:30:28

小产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于备案,所谓产权证也就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也并不是完全得不到赔偿,需要跟情况而定。

1557290493
回答于 2020-12-04 10:00:15

什么是小产权房?是安置房吗?买房子时大家没有少一分的优惠,对居住这样的小产权房拆迁应该是一致同仁吧。

道不尽太多涟漪
回答于 2020-12-03 10:23:25

谢谢邀请,首先小产权房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只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具体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者原属于当地村民的集体安置房、福利房。小产权房不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情形;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另外一种情况,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第2款“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的规定。

然而,也不是说小产权房被征收拆迁,被征收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或者仅仅得到当初的购房款补偿。合法有效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上海的某判决中,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会考虑购房人合理购房成本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当然这种地方性标准并不一定在全国适用,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回答于 2019-07-23 09:02:31

您好,首先明确一点: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亦不同与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严格意义上讲无权转让、出租,不具有合法性。从这个角度上讲,小产权房也许不能百分之百被直接认定为违建,但也的确存在很严重的权利瑕疵。小产权房存在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的价格非常便宜,往往同等地段的小产权房的价格是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用于出租时的租金也同样会偏低。那么当它面临拆迁时,小产权房是怎么补偿的呢。我们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附着物与青苗一起,其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具体到实践中,各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另一种是房屋安置,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小产权房在拆迁时也要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按照拟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这样的程序步骤进行。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更多的是一种“如意参考图”,实践中若真的遇到针对小产权房的征收拆迁,这类房屋完全可能被认定为“未经登记的违法建筑”,进而遭遇不予补偿或者只给予建筑成本等极低的“适度”补偿的结局。且这种补偿有可能只针对建造者,而不涉及后续房屋的购买、承租者,因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都可能依法被认定为无效。若真如此,对于涉案小产权房的利害关系人而言,绝对堪称悲剧。当然,这最终要看政策。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回答于 2019-07-23 09:02:31

您好,首先明确一点: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亦不同与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严格意义上讲无权转让、出租,不具有合法性。从这个角度上讲,小产权房也许不能百分之百被直接认定为违建,但也的确存在很严重的权利瑕疵。小产权房存在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的价格非常便宜,往往同等地段的小产权房的价格是普通商品房的价格的一半甚至更低,用于出租时的租金也同样会偏低。那么当它面临拆迁时,小产权房是怎么补偿的呢。我们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附着物与青苗一起,其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具体到实践中,各个地方的拆迁安置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实行货币补偿,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另一种是房屋安置,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小产权房在拆迁时也要按照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按照拟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这样的程序步骤进行。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更多的是一种“如意参考图”,实践中若真的遇到针对小产权房的征收拆迁,这类房屋完全可能被认定为“未经登记的违法建筑”,进而遭遇不予补偿或者只给予建筑成本等极低的“适度”补偿的结局。且这种补偿有可能只针对建造者,而不涉及后续房屋的购买、承租者,因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都可能依法被认定为无效。若真如此,对于涉案小产权房的利害关系人而言,绝对堪称悲剧。当然,这最终要看政策。

平民随想
回答于 2022-04-21 19:52:55

官方说法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这样的说法很模糊。他既没明确讲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也没讲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如果是违法的,那小产权房就不应该存在。如果是合法的,为什么没有相关法律保护?难道不属于物权法应包括的?这和我们国家体制管理范围内的事情。我们的房屋有商品房即产权房,还有农村宅基地上的农民自建房,第三种就是所谓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一些有能量的人用某种办法或租或以买代租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在上面盖成的房子。由于没有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土地的价格较国有土地便宜很多,所以小户权房的价格也便宜。这吸引了部分需要住房又没有经济实力的人购买。遇到拆迁,往往扯皮。拆迁方以小产权房为由想耍不赔或者少赔。所有人自然不会同意,这会造成社会矛盾。希望国家有关方面能拿岀明确态度和办法,做好这样的事情。不再有法律空白之地。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共51条/2页 
登录后才能进行回答
全部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