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一个月上二百四十个小时的班,我感觉是正常的,不算加班
不合理,这种情况算严重超时工作,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所以每月正常情况下是上176个小时,如果是用人单位需要,则可以与劳动者和工会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月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一个月上240小时。按照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
我按照一个没有高文凭的普通人分析,我们为什么宁愿一个月240小时上班。
普通人一个月拿着几千的月薪,要养活一家人 ,吃喝拉撒那一样不要钱。只要有钱什么都行。
现在的就业本来越来越难找 ,你要是不做辞职后立马就会新人来做。谁都知道一天不干活一家子饿。
每一个月的房贷要还,要是我们失去了这份工作一个月二个月能挺住。3个月后尼。我们不一定能挺住了。
生活很难但是我们也要煎熬着 ,我们是家里的顶梁柱。你在家在,人不在一切都没有了。
这只是我个人观点。希望大家又不喜欢的勿喷
按5天8小时算,一个礼礼拜上40小时班,一个月正常班160个小时,240个小时算加班了
每个月上240,按30天一个月就是每天8小时,已经超过法定时间
哥,好歹你有班上,现在我都快饿死了[捂脸]
不合理,一天8小时,240小时就要上30天,一个月至少应该有4天休息才合理
规定每月工作175个小时左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75+36=211个小时<你们的240个小时。这个是算加班的,当然了,如果是计件工作,那么不在此列。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你可以在当地仲裁委提出仲裁,让公司支付你加班费及补偿金,也可以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的诉讼。
不合理,周末两天为法定假日,超出时间为加班费。
可以工作您安排的时间,可以有加班,不给也可以,为了给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可以的。
不合理
1.如果是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平均一个月的工作时间是20.83*8=166.64小时,超过这个数额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加班,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
2.如果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要看计算工时的周期。如果是以月为周期的,240小时也超出了法定工时,超出部分应支付加班费;如果是以季度、半年、年为周期,就不能简单判断是否算加班,而要计算整个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总数,才能判断是否属于加班。
3.如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不固定,就不能简单按照标准工时制的要求来判断。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176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一个月176个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加班小时。
可以算加班 加班不是很多
我觉得还好吧,我现在每个月都是二百五六十个钟,一天都有两小时算加班,
不合理